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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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永强,魏甫.完善我国信访制度的法律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4(13):267-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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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永强 魏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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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颁布实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讼法》之前,信访机构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当前,信访制度的缺陷已逐步显露,因此,必须加强信访立法、剥离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利用现有的政治资源及司法资源建立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制度以重构我国的信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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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在价值 功能定位 司法审查 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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