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世纪40年代初,为实行“新县制”,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大规模的县级政区调整。四川省政府于1941年3月11日下达指令,核定四川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属各县应该调整的区域共44处,约占这一时期四川省政府核定调整县级政区总数的153%。对相关史实进行疏理和分析后,不难看出,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推行的县级政区调整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县级政区调整主要针对两县交界地区的“插花地”“飞地”“嵌地”;二、县级政区调整致使纠纷迭起;三、县级政区调整过程中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复杂、多样的利益博弈。尽管四川省政府一再催促、强制执行,其时四川省各县推行县级政区调整的成效并不显著。四川作为抗战大后方和民族复兴的根据地,国民政府在四川推行的县级政区调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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