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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语言的精确与模糊
作者姓名:谭绍木  黄慧
作者单位: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社科系;江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    要:语言应当是精确的,尤其是法律语言;但是另一方面语言客观上也具有模糊性,法律语言也不例外。法律语言的精确与模糊的辩证统一,使法律语言达到了极致的精确,从而促进法律的实施,实现社会正义。

关 键 词:法律语言  精确  模糊
文章编号:1004-518X(2004)03-01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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