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应纳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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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支果.著作权转让应纳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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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支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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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管辖范围中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的三方面内容之一,著作权转让作为一种重要贸易方式,却尚未得到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保护。为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我国应尽快将著作权转让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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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著作权转让 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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