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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权利本位是学生管理的应有之义
作者姓名:刘稳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党校
摘    要:现代法治的必然趋势、以人为本的具体要求,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内在诉求决定了学校必须以学生权利为本位,但由于权力与权利的自然对抗性、权力的扩张性和权力运行的惯性,学校的管理权力和学生的权利冲突不可避免,在管理过程中应该增强学生权利意识,加强制度建设,防止权力扩张,健全权利救济。

关 键 词:学生权利  权利本位  管理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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