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探矿权人采矿权优先取得权制度的法律辨析
引用本文:李小平.关于探矿权人采矿权优先取得权制度的法律辨析[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7(23):28-29.
作者姓名:李小平
摘    要: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人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更明确规定,探矿权人行使这种权利应是在探矿权有效期和保留期内,并进一步规定,探矿权人申请其勘查作业区内采矿权的,矿业权可不评估,登记管理机关不收取价款。实践中,人们把探矿权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采矿权的过程叫做"探转采"。由于这种方式具有不用参与市场竞争、手续简便、成本低廉,尤其是无需做矿业权评估,不用交纳采矿权价款的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