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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依据的法律与事实须符合时效要求
作者姓名:唐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简介被告周某系甲厂职工。1985年1月12日,周某在工作时受伤。1988年5月,甲厂决定同意周某病退。病退后周某在家领取生活费。1989年4月,周某因涉嫌销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9月,检察机关决定对周某免予起诉。2007年11月,原告乙公司作出解除与周某劳动关系的决定。乙公司认为,公司于2007年9月得知被告被免予起诉,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决定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周某不服公司决定,向仲裁委申诉,仲裁委裁决撤销公司决定,乙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另查,乙公司是由当地企业改制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企业变更而来,其资产为甲厂的所有资产。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合同依据  工作  职工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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