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团体和学术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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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锋,施向东.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学术团体和学术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J].社会科学论坛,2005(9):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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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锋 施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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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石锋),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施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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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津市语言学会因为反对学术不端行为而被剽窃者沈履伟告上法庭,并且竟然败诉,被法庭判处公开向剽窃者道歉、为剽窃者恢复名誉、赔偿名誉损失。这一事件和判决在天津市乃至全国的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其恶劣之处就在于:第一,在全国的教育界、学术界响应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的号召及维护学术规范、加强学术批评、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潮流中,掀起了一股逆流。剽窃者趾高气扬、有恃无恐,打假者遭受失败、蒙受耻辱。是非颠倒,公理受到践踏。第二,作为一个学术团体,天津市语言学会跟剽窃者沈履伟之间毫无历史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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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河西区人民法院 沈履伟 抄袭案 判决 天津市语言学会 学术规范 天津外国语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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