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与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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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若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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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而提出的具有政治远见的构想和模式。按照这一构想,在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中国政府将对香港采取一整套不同于中国大陆的特殊政策,五十年内不变,其中包括香港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中英联合声明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与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修改者外,予以保留。”“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到,在收回香港主权之后的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香港将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区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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