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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与金融数据的资源配置
作者姓名:辜明安王 彦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年度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14CFL027)
摘    要: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包括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方面,其实现有赖于金融数据在金融机构和金融客户之间的资源配置。在对个体客户金融信息坚持 “告知与许可”使用原则的同时,对海量客户的金融数据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在充分保障客户信息权利的基础上承认金融机构的数据挖掘权,可以有效避免传统数据使用“授权制”下巨大的交易成本和监管费用,激发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进行金融创新,从而实现与金融安全的良性互动。

关 键 词:金融数据  金融信息权  数据挖掘权  告知与许可原则  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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