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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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传军.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建构[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9(3):284-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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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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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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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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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下网络公共领域呈现“主体独立性”消解、“交往理性”缺失和“公共性”异化的状态,因此,建构网络公共领域的基本秩序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建构网络公共领域的基本秩序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完善互联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政府业务流程再造,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增强政府驾驭新媒体的能力,构建政府与民众沟通的新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培养网民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质。就网络公共领域的治理而言,合作治理是一种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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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秩序 公共领域 合作治理 交往理性 网络空间治理 秩序建构 |
收稿时间: | 2017/1/31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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