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背景下“小产权房”规制目标吴爱辉的反思及其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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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爱辉.城乡统筹背景下“小产权房”规制目标吴爱辉的反思及其修正[J].社会科学研究,2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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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爱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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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 成都 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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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法和相关政策规制“小产权房”的意图是通过严禁农用地非农使用、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商品房住宅建设等以防止耕地数量减少、避免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功能异化、影响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垄断供应等目标的实现。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地方实践证明该目标与客观现实并不完全吻合,与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也有所背离。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的自由流通,承认集体建设用地上所建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不仅是满足社会实践需要的务实选择,也是终局性化解“小产权房”法律规制困境的立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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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产权房 城乡统筹 用益物权 集体建设用地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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