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理情审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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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保华,田思路,李干,饶志静.从法理情审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J].中国劳动,2015(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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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保华 田思路 李干 饶志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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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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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公开发布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于2015年1月24召开研讨会对其进行了集中讨论。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六大问题,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加以分析,供起草单位参考。■裁员的性质以及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第十八条企业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人数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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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 合同义务 上海市法学会 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 第四十一 起草单位 企业破产法 人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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