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变更与转让效力的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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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娄丙录,罗永辉.仲裁协议变更与转让效力的法理分析[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6):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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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丙录 罗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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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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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就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的合意,它具有较强的自主性。对已经订立的仲裁协议进行变更或转让,不仅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还会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从法理上对仲裁协议变更与转让的效力问题进行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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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协议 变更 转让 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0-5242(2003)06-0062-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7月8日 |
The Legal Basis of the Change and Transfer of Verdict Contra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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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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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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