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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还需兑现
引用本文:刘初宝!江苏.“重罚”还需兑现[J].社会,1996(8).
作者姓名:刘初宝!江苏
摘    要:物价上涨的原因之一是商家的弄虚作假,即在标价或价目表上做手脚,擅自抬价而欺诈获利。如于这股暗流,据报端透露,国家计委在制订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施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中,对利用标价完或价目表搞欺诈行为的当事人,以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的要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规定完全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势必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也必为大多数商服业人员所理解和接受。然而,好的章法有赖于好的措施确保其顺利地实行,依笔者之见,重罚欺诈获利须有好的措施加以保证。首先,执法者要过得硬。即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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