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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引用本文:肖顺武.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社会科学家,2007(2):78-81.
作者姓名:肖顺武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重庆,400031
摘    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之“纲”,经济法的具体条文则是经济法之“目”“,纲”张才能“目”举。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本质与价值的交结点,对于经济法的运作具有现实的意义,它是克服经济法作为成文法局限性的有效工具。厘定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要遵循特征性标准、高度性标准、普适性标准以及价值性标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适度干预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实质公平原则。经济法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关 键 词:经济法  标准  基本原则
文章编号:1002-3240(2007)02-0078-04
修稿时间:2007年1月15日

On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Economic Law
XIAO Shun-wu.On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Economic Law[J].Social Scientist,2007(2):78-81.
Authors:XIAO Shun-w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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