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我国而言,互联网安全立法的意义不仅在于治理那些违法乱象,更需要从制度上廓清行政部门的执法权限,进而从根本上为互联网安全发展提供恒久的执法保障。从暴风门到真假开心网,从百度被黑到3Q大战,互联网乱象正在严重妨害人们正常的网络社交、网上商业活动。互联网安全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保护公民网络信息安全是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2000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时隔12年,全国最高立法机关向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再度"亮剑",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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