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中的草根式权力平衡与民主能力培育——广东"蕉岭模式"对我国乡村治理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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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华.村民自治中的草根式权力平衡与民主能力培育——广东"蕉岭模式"对我国乡村治理的启示[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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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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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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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层民主发展的途径和机制研究:权力保障和社区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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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乡村治理中,广东"蕉岭模式"给我国村民自治提供了这样的启示:现阶段的村民自治,对显性的村庄治理制度建设和隐形的村民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都需要外力(尤其是国家)的介入,然而这种介入是有一定条件的,也是需要克制的.最好的乡村治理模式,应当在满足村庄发展的实际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的同时,不给村庄增加额外的治理成本,也不妨碍基层民主的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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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草根式权力 权力平衡 民主能力 蕉岭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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