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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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正爱,江玥.“双碳”目标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保障[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107-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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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正爱 江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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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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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环境健康风险权衡规制的法律构造研究”(项目编号:20XFX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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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双碳”目标为中国法治建构带来变革契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需借助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法治保障。尽管国家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顶层设计中明确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的作用,但是现行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尚未建立内蕴“双碳”目标的回应性机制体系。面向“双碳”的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在规划编制、用途转用、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系列问题。“双碳”目标下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本质是对诸多生态要素实施整体管制和类型管控,故而应以“系统治理和分区分类”为管制范式,重点完善融合“双碳”目标的生态空间规划、基于碳约束机制健全生态空间用途转用许可、基于碳汇完善生态空间修复和基于碳风险监测构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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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碳达峰碳中和 生态空间规划 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法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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