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智能合约依托区块链得以实现,但受自身特征限制,无法成为合同法的未来。编写智能合约,需要将自然语言转换为编程语言,技术门槛较高,还会产生额外的成本与风险。区块链为智能合约赋予了匿名性与不可变动性,前者会阻碍当事人产生信任、限制司法介入、逃避国家监管,后者则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应对不可预见的变动。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性与不可变动性结合,导致当事人只能获得事后救济,消灭了合同履行中的弹性,影响效率。智能合约依赖预言机实现人机交互,但这消解了其无需人工介入的特征。混合链与预言机的运用可以改进智能合约,但几乎完全消灭了它的特征。智能合约可以影响设计合同的思路,但它最适合小额、即时、标准化的数字产品或服务交易,故意义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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