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公司法中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人主体资格
引用本文:杨广泉.试论公司法中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人主体资格[J].四川社科界,2004(12):16-19.
作者姓名:杨广泉
作者单位:四川省达州广播电视大学
摘    要: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实质我们可以分为自愿解散、破产解散、违法解散。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关 键 词:解散  公司法  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事由  法人  主体资格  破产  中国  公司合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