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
引用本文:韦振团.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J].学术论坛,2001(3):129-132.
作者姓名:韦振团
作者单位: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南宁,530023
摘    要:在刑事诉讼中,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应有若干例外.对非法取得实物证据的排除例外,必须依法严格设定其适用范围,其条件应限定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的重大案件"和"程序没有严重违法."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文章编号:1004-4434(2001)03-0129-04
修稿时间:2001年3月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