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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司法成本的分担
引用本文:王福华.论民事司法成本的分担[J].社会观察(上海),2016(4):77-78.
作者姓名:王福华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司法成本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司法机构、诉讼程序和法律职业建设,它既体现着正义分配的一般性原则,也展示着国家、当事人和市场间的合作与博弈。对于司法体系运转而言,其犹如齿轮系统,国家、当事人和市场与社会之间要高度连续啮合,方能使民事司法持续运行获得动力。所谓民事司法成本,指具体民事诉讼中以货币来衡量的总耗费,具体涵盖以下几个部分:司法预算意义上的法院运营成本、当事人支付意义上的公共成本和私人成本,

关 键 词:民事司法  成本最小化  司法成本  齿轮系统  法律职业  诉讼费用  市场间  诉讼程序  司法机构  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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