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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存在的问题与修改建议
引用本文:周建军.企业破产法存在的问题与修改建议[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6).
作者姓名:周建军
摘    要:我国现行产法存在的问题:一是债务企业挖空心思搞假破产,二是债权人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三是清算组织流于形式,四是债权实现程度很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破产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本身所致,二是破产法与其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的差别,三是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由于这些原因,应考虑:删除、修改破产法的有关条款,在刑法中增设破产犯罪条款,在破产法中增补破产财产的最低分配比例条款,建议将清算组的组建工作市场化

关 键 词:破产  破产法  债务人  债权人  清算组  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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