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明需要超前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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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保传!上海.城市文明需要超前立法[J].社会,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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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保传!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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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新三年”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要明显提高上海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使上海市民具有远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创业的精神、丰富的知识、文明的举止、健康的舢:,使整个城市健康有序、安定和谐、充满朝气和活力,以高度的文明、崭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纪的到来。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必然要求对全市的各项工作实行系统、有效的管理。就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与合理性、稳定性与民主性而言,莫过于法制。完善的法制.可以对“两个提高”的各项指标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纵观国内外大城市管理的经验,主要不是依赖于管理者的聪明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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