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非专利科技成果法律保护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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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树滔.高校非专利科技成果法律保护之我见[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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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树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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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科研处!515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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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技术合同法,非专利技术成果可以作为商品进入技术市场交易,显示其自身的价值。高校通过技术市场活动,将本单位的非专利科技成果向企业转让,使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校的教师和科技人员,通过到企业和农村去推广非专利技术成果,加强了产学研的结合,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产生了积极作用。近几年,我校通过技术转让或与企业合作开发,使一些非专利科技成果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对非对专利科技成果转让与开发的过程中,高校在实践中,既尝到了“甜头”,取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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