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以司法赔偿请求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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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娜.从应有权利到现实权利——以司法赔偿请求权为例[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9(3):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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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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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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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在从理想到现实的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三种形态: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以主体资格为逻辑起点的应有权利构成了法定权利的价值原则和基础。法定权利是权利的制度化,是权利存在的主要表现形态,它自始至终都处于应有权利与现实权利的中间位置。现实权利是权利转化的最终结果,是权利价值的最高表现形式,它构成了权利主体追求的最高目标是权利的归宿。实现司法赔偿请求权关键在于法律程序的设计和权利主体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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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应有权利 法定权利 现实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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