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有些“社会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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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敏.也要有些“社会承包”[J].社会,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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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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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指标无疑是社会发展的标志,但不能把社会发展仅限于经济。据了解,目前农村有些地方,土地承包了,其它生产资料无人承包(负责);私人财务管得紧,对公共财产无人问津;生产有人承包,治安少有人管,以致时有彩电等生产队财物失窃现象。有的工厂,生产上是先进集体,财物失窃亦名列前茅。难怪某市公安局一位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呼吁实行“治安承包”。细细想来,此举不无道理。目前各行各业在经济承包过程中,都或多或少暴露出一些问题,并非仅治安一例,有些问题如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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