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法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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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园平.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的法律完善[J].宿州学院学报,2007,22(6):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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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园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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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0;安徽安兴不动产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合肥,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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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充分发育,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法律层面上范围小,和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极不符合,因此,研究和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如何从法律的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安徽省芜湖市是我国第一个集体建设土地流转的试点城市,其一些的成功经验充分表明,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可行的;《物权法》对该部分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是授权《土地法》去制定,因此从法律层面解决该问题,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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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现状 可行性分析 立法原则 |
文章编号: | 1673-2006(2007)06-0015-03 |
修稿时间: | 2007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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