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先秦吏治权利的道德合法性及其主要特征分析
引用本文:陈力祥,张昊雷.先秦吏治权利的道德合法性及其主要特征分析[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48-52.
作者姓名:陈力祥  张昊雷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湖南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 中南大学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定向组织研究专项重点项目《中国传统哲学智慧的现代应用研究》成果
摘    要:先秦时期是我国吏治形成时期,吏治权利的合法性是由王权加天命共同构筑演变而来。一些有理想、有抱负的政治家与哲学家不断为吏治权利的道德合法性进行辩护与论证。中国古代吏治的特色主要表现为:古代吏治的政治理论基础为儒家道德政治学说;古代吏治的实质为人治;下级官员对君主绝对忠诚,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吏治。

关 键 词:吏治  吏治特点  吏治之道德合法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