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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思维"与环境基本法
引用本文:李义松."中国式思维"与环境基本法[J].学术界,2007(6):165-171.
作者姓名:李义松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基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海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
摘    要:中国环境法之修改,在日益紧张的环境问题包围中愈显急迫.但环境问题的新颖复杂性与传统法律调整模式之间的不调和,使得环境法修改工作陷入某种困境.通过对法律价值-权利义务-理性建构这一传统主流"范式"的考察和分析,得出这一思维模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结论."中国式思维"对于脱出惯常思维困境、重构环境法制体系、有效解决现代环境问题具有独特的价值.环境基本法作为一般修改模式,在运用得宜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载体,以实现环境问题的法治解决.

关 键 词:环境基本法  思维方式  文化  价值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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