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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制度研究——基于《CEPA》第15条展开
作者姓名:蒋银华  尹航
摘    要:《CEPA》第15条为便利内地、香港和澳门之间专业资格人员跨域流动提供了指导原则与协作平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承认制度涉及国内法与国际法两个层面;内地与香港、澳门应在尊重彼此间法律制度现存差异的前提下,区别不同职业资格类别的性质和特征,通过包括职业资格互认在内的灵活方式实现职业资格承认。

关 键 词:《CEPA》第15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跨域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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