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政政策探讨——以河南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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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海滨.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政政策探讨——以河南省为例[J].河南社会科学,2009,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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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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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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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指出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财政政策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必不可少的主要工具,它的实施与应用将对主体功能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为此,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政府对基础领域投入,引导资源要素合理向目标功能区流动,科学运用财政补偿机制,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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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体功能区 财政政策 转移支付 公共服务均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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