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有关“香蕉”的争端看国际法与域内法的关系
引用本文:李道刚.从有关“香蕉”的争端看国际法与域内法的关系[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98-102.
作者姓名:李道刚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欧共体不是GATT缔约方,GATT也从没有确立过EC在其中的法律地位。但由于在EC成立之前,其成员国已是GATT的缔约国了,且EC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奉行积极参加CATT活动、履行总协定义务的贸易政策,EC事实上继承了各成员国在CATT中的权利和义务(除投票权外)通过参与缔约方会议、各工作组,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代表EC各成员国与第三国进行多边贸易谈判等,EC取得了GATT事实成员的资格。故自1974年以来,所有针对EC或其成员国的指控,直接以EC为被告。与EC在GATT中的地位不同,EU成了WTO完全的正式成员。在EU取得正式资格的同时,EU各成员国依就享受WTO成员资格,即双重正式成员资格。欧洲法院因此以1994号意见裁定,就GATS而言,因属于共同体和各成员国共同管辖事项,在WTO中,EU和其成员国负有相互合作的义务。

关 键 词:国际法  共同体法  关贸总协定  欧洲共同体
文章编号:1001-9839(2001)06-0098-05
修稿时间:2001年8月2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