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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香港律师制度的特色
引用本文:张富强. 试论香港律师制度的特色[J]. 学术研究, 2000, 0(2): 69-76
作者姓名:张富强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10
摘    要:香港律师制度渊源于英国律师制度,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律师界存在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两个分支。同时,香港律师又有执业律师、政府律师和公司律师之分,资深大律师与普通大律师之分,公证事务律师与普通事务律师之分。此外,香港律师在法律上是高等法院的“人员”,接受法院的监督,是香港法官的候选人,却又游离于法院管理系统之外。香港律师制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反映了香港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广泛性,同时也说明香港律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关 键 词:香港律师  大律师  事务律师  政府律师  法官  公证人
文章编号:1000-7326(2000)02-0069-08

Characteristics of the Lawer's System in Hong K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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