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刑事审判仍是一种严重依赖案卷材料的书面审判方式,这与我国当前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存在尖锐冲突。这一冲突难以从制度上通过对案卷材料的"休克疗法"或所谓的调和路径加以解决。从相对合理主义的角度看,坚持平衡司法现实需要与程序正义价值诉求的原则,着手于刑事案卷制度本身的建设以适应实质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需要可能更为稳妥。刑事案卷制度的建设涉及对案卷文本界定、文本生成机制和案卷运行的程序性制约机制的建立,由此形成刑事案卷生成、运行的标准性和限制性规范,从而增强刑事案卷运用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实现刑事审判程序正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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