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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债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周林彬,杨自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债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1).
作者姓名:周林彬  杨自忠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律系,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摘    要:清理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经济法律问题。本文仅就目下工商行政理理机关清理企业拖欠债务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一些初步探讨。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理企业拖欠债务的概念债是法律上承认让渡商品和实现商品价值在时间上分离的结果,债是确认这种分离造成不平衡的合理性,保证这种不平衡趋于平衡。由于债权债务的设立,给商品交换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使它超出了空间的、时间的和个人的限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都离不开企业外部的经济联系,而要建立这种联系,就当然离不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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