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正义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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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速.论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正义原则[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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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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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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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下的分配正义原则主要包括权利原则与差别原则。权利原则要求市场交易面前人们在人格和自由选择权上的平等不受歧视,基本做到起.支平等,凡个人历史上正当形成的拥有权都应得到尊重,而其获取手段必须遵守程序正义的规则。差别原则要求全社会保障最低生活水平和基本文化卫生条件,市场竞争造成的差别不应使境况较差者状况更加恶化。这两大原则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可绝对化,但权利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对照这些原则,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有必要确立市场经济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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