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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
作者姓名:邵睿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原因自由行为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慨念,有看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应以犯罪论处的行为的一种特殊行为情形。本文分析了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及可罚性的依据,认为要解决好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问题,必须合理消解英可罚性和行为与责任同则的矛盾和冲突。

关 键 词:原因自由行为  可罚性依据  同时存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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