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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知识产权之客体——以“物”统领之财产法为视角
引用本文:李帅.试论知识产权之客体——以“物”统领之财产法为视角[J].决策与信息,2011(6):113-114.
作者姓名:李帅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对于如何将知识产权纳入民法体系?有的主张财产概念替代物的概念,将知识产权作为与物权并存的客体;有的主张沿用物的概念,但扩张其外延,将知识产权纳入物的客体;有的则创设新概念,用无形财产权财产这一客体直接涵盖知识产权等非物质的财产。本文试从“物”这一概念扩展出发,分析知识产权客体的属性。

关 键 词:知识产权客体  财产  抽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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