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对《选》诗的重新阐释
引用本文:景献力.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对《选》诗的重新阐释[J].福州大学学报,2009,23(1):70-74.
作者姓名:景献力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清初吴淇编选的<六朝<选>诗定论>是一部以<文选>所选古诗为评论对象的古诗选本.吴淇借此对<选>诗进行了重新阐释.他以"汉道"来规定<选>诗,将其界定为形式为五七言、内容精神上能够体现三百之性与楚骚之情的"六朝"诗,使得<选>诗范围被缩小,意义被绝对化,失去了原本的丰富性.从文学发展的角度来看,他的这种主张是不利于文学发展的.但这也是清初儒家诗学政教精神复兴大背景下的产物,从这一意义上讲,<六朝<选>诗定论>又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关 键 词:《选》诗  汉道  三百之性  楚骚之情  儒家诗教观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