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两个问题 |
| |
引用本文: | 葛洪义.重视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的两个问题[J].广州社科快讯,2006(7):23-24. |
| |
作者姓名: | 葛洪义 |
| |
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 |
摘 要: | 一、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与收入分配不公这一情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收入分配不公是由于行业、地区等诸种因素造成的,比方说,硕士研究生毕业在西安高校的工资收入是六百元,在广东是三千元左右或以上。收入分配不公不是指收入差距,差距是正常的,而“不公”则是由于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因素造成的,比方说偷税漏税、隐性收入等等。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扩大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了,从理论上就有可能提高收入分配。
|
关 键 词: | 中等收入者比重 收入分配不公 社会经济发展 硕士研究生 工资收入 收入差距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