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正义——兼论史迁的生死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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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凤章.“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正义——兼论史迁的生死观[J].学术研究,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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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凤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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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鸡师范学院中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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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人引史迁《报任安书》:“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之句,辄解作:有的人,他的死对社会有贡献,其死重于泰山,有的人,为了个人私利而死,其死比鸿毛还轻。这种理解,谓之“旧义新解”(钱钟书先生用语)亦可,即谓之“古为今用”亦未始不可,然谓之史迁原义如此,卑则以为期期不可也。尝试辨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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