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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应成为我国的主流价值观
引用本文:范进学.宪法精神应成为我国的主流价值观[J].山东社会科学,2013(2).
作者姓名:范进学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摘    要:一 我国社会自1978年以来一直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价值等多重转型过程之中,从人治到法治、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从价值一元到多元、从传统文化到现代文化.社会转型期也是社会成员价值观念大变革的时期.在我国30多年来的社会急剧变迁中,人们的社会价值观呈现的是多元化与碎片化,社会赖以有机团结的信仰、信念与价值理想的作用越来越弱,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凝聚价值信念的力量与能力,社会成员碎片化价值的背后是对私利的无穷追逐,甚至是良心的沦丧.为了利益的最大化,法律的底线与道德的底线皆无法约束住人的贪欲.2001年制定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就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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