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作者姓名:邓楚开
作者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3
摘    要:准确界定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可为区分行政行为与其他行为、认定被诉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确定标准.行政行为成立,不需要主观要件,而需要同时具备行政主体(主体要件)、具体事件(客体要件)、行政处理(内容要件)、最终确定(程序要件)等四个要件.

关 键 词:行政行为  成立要件  行政主体  行政处理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