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从神性回到理性--斯宾诺莎的理性法治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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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太贤.法治:从神性回到理性--斯宾诺莎的理性法治观[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1,22(4):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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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太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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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汪太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二系,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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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斯宾诺莎是近代西方理性主义法治思想的奠基人之一.他较早冲破中世纪的神秘主义的法治学说,从人"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推导出理性的法律统治的正当性和必然性.他认为,服从法律是公民的"天职",也是国家和统治者应尽之责.因为公民和最高统治者作为一个人,也存在个人的情欲和私利,最高统治者和国家还可能存在着罪过,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受理性的法律的约束.不过,真正的法治应当以民主为前提,以实现人的自由权利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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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理性 民主 自由 法学理论 理性主义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1)04-0043-13 |
修稿时间: | 2000年12月2日 |
Law-government: From Deity to Rea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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