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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探析
引用本文:顾海波,李吉宁.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探析[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1):14-18.
作者姓名:顾海波  李吉宁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6(顾海波),辽宁省公安司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1(李吉宁)
摘    要:最密切联系原则 ,是指在选择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 ,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 ,确定一个地方 (或国家 )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就以该地方 (或国家 )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与以往的法律选择原则相比 ,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更加科学、公正和灵活的特征。目前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冲突法上最基本的指导原则 ,已在诸多领域通过立法与实践的形式加以确定和应用。通过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作用与局限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 ,可为今后的冲突法研究指明方向 ,对冲突法的改革和发展也有着持久的指导作用

关 键 词:国际私法  冲突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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