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共同危险行为
引用本文:姚杨.浅议共同危险行为[J].经营管理者,2011(12):175.
作者姓名:姚杨
作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摘    要:在侵权行为中,要加害人承担责任,过错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要件之一,其分类主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而比较特殊的是共同的过错,主要包括共同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其中,前者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形式,而且在法学理论界也很少有争议,而后者,理论界不论是在其构成要件,还是归责上都有很大的争议。

关 键 词:共同危险行为  构成要件  危险性行为  连带责任  免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