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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非遗“佛山彩灯”的“生产性保护”研究
引用本文:谢中元.国家级非遗“佛山彩灯”的“生产性保护”研究[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1):62-67.
作者姓名:谢中元
作者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府文化研究基地,广东佛山,528000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0YJCZH008);2012年度佛山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12-WJ13)
摘    要:作为国家级非遣的佛山彩灯在明清时期成行成市,积淀了因商而生、倚商而承的产销传统,但因近代商业生态的破坏而式微.1956年以后,佛山彩灯被纳入企业集体生产,其艺人谱系得以建构,扎作技艺得到传承;并以市场为主导,应时应需而变衍生了新功能、新形式.这种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实现彩灯传承的方式,正是非遗“生产性保护”实践模式.因存在艺人队伍断层、本土市场不足、产业化风险等原因,彩灯传承遭遇诸多危机,亟待认真审视与破解.

关 键 词:生产性保护  佛山彩灯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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