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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前后”应如何解释
作者姓名:任宪华
作者单位: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正>案情简介■刘某于2012年1月1日入职某电力公司做变电站值班电工,劳动合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并约定做一休一(每班自上午7:30至第二日上午7:30)。2012年4月11日7:30左右,刘某骑电瓶车来到工作地——滨江大厦(地下一层)之停车库(地下二层)准备停车。由于雨天湿滑,刘某骑行下坡至停车库平地上时不慎摔倒致其L1椎体骨折。刘某2012年6月14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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